10.全民健康保險
- [全民健康保險】
- 1.全民健康保險是一種自助(自繳保費、部分負擔)、互助(全體民眾共同分擔患者之醫療費用)及他助
- (高風險族群與低所得者負擔較其應繳保費為低)的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。
- 2.113年調整為,以健保級數27470元為例,由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投保,每月健保費852元(政府補助40%)。
- 3.眷屬附加健保部份,眷屬最高以三口計,第四口以上免計保費。
- 4.由工會投保者提供工會繳費證明,薪資所得免扣繳2%「補充保費」。
- 5.投保對象:
- 6.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、而參加職業工會者。
- 7.投保眷屬範圍:無職業的配偶、無職業的直系尊親屬(父母、祖父母)、二親等內系卑親屬
- (子女、孫子女)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、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或應屆畢業未滿一年
- 或退伍未滿一年且無職業者得以眷屬身份辦理,或依條件檢附重大傷病證明、學生證影本、
- 退伍令影本等相關文件辦理。